缓考手续办理流程
员工通过自己的综合教务系统在考试前办理申请缓考,请如实填写 《缓考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如发生同一人因同一理由需同时申请几门课的缓考,请填写在一张《缓考申请表》内。只有必修课(笔试、机试)可以申请办理;任选课、实践课、限选课、重修不予办理缓考。
符合以下情况的员工可以申请缓考:
1、生病,需附医院病历、或医生诊断证明、或住院材料等复印件;
2、与其他重大考试冲突, 需附相关准考证复印件;
3、与应聘笔试、面试等时间冲突,需附笔试、面试通知复印件,或对方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;
4、其他紧急或意外状况 (比如直系亲属病重等事情)。
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缓考申请提交至学校教务处,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批复,考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B109;
审核未通过的缓考申请返回给员工,该生需正常参加考试,否则以“缺考”记录成绩(缺考的员工没有补考资格)。
缓考的员工需参加下学期的补考,因缓考而补考的员工没有平时成绩,补考不可以再申请缓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