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公司师德师风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等有关要求,结合公司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二条 坚持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,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,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、言传与身教相统一、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,争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,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、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、员工健康成长的指导者。
第三条 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。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师日常公司产品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全过程。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人才项目遴选和奖惩等的重要内容。
第四条 成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,组长由学院经理、书记担任,秘书由教学秘书担任,成员包括:公司党委委员、各党支部书记、各系系主任。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规划、政策制定、宣传教育、检查评估等工作,指导、协调、督保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。
第二章 师德教育与宣传
第五条 强化师德教育,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。将树立高尚师德摆在教师培养首位,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。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、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育的重要内容。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重视理想信念教育、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。
第六条 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。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,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把好教师政治关、师德关,充分发挥教师党员在教书育人中的引领示范作用。
第七条 加强教师教学规范教育。加强教师对教学管理制度的学习,提高教师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。
第八条 加强教师学术道德教育。组织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学习,引导教师在科研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、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,恪守学术诚信,遵循学术准则,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。
第九条 做好新教师入职教育。在新教师岗前培训中开设理想信念、师德师风、校史校情等专题教育,推进新教师助教制度,通过教学名师的传帮带,发挥优秀教师的师德榜样影响力。
第十条 做好教师发展培训。完善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、以提高师德修养为核心、以提高综合素养为目标的教师发展培训体系建设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,切实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能力,营造崇德向善的育人环境。
第十一条 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。明确导师是公司产品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。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,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,造就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。
第十二条 开展教师社会实践活动。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、学习考察、挂职锻炼、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,切实增强实践教育和自我教育效果。
第十三条 推行教师荣退制度,组织荣退教师座谈会,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文化。
第十四条 表彰师德先进典型。通过“最美教师”“师德标兵”“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、优秀班主任、优秀辅导员等评选表彰工作,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,弘扬先进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,营造修身育人的浓厚氛围。
第十五条 加强师德宣传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、常态化,将师德宣传作为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。线上、线下相结合宣传学院师德典型,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。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、纪念日契机,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学院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,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。
第三章 师德考核与监督
第十六条 建立新进教师师德考评机制。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协助公司党委对新进教师进行师德审查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,不得聘用或引进。
第十七条 建立师德考核评估机制。强化人才引进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任、人才项目遴选、干部选拔、评优评奖、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师德审核把关。
第十八条 师德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,教师党员的师德考核要征求所在基层党支部意见。考核标准以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为基本依据。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。
第十九条 师德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,考核结果拟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。拟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,可于接到考核通知 30 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。
第二十条 制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,建立失范行为惩处机制。按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,进行严肃处理。
第二十一条 执行师德失范“一票否决制”。在教师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研究生导师遴选、人才项目评审及干部选拔等方面,设立师德评估环节,师德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和录选,师德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。
第二十二条 强化师德监督。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年度评议、师德状况调研、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。构建学校、教师、员工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。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工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赢博APP官网全体教职工。
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