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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年11月19日   阅读:[ ]

各位同学:

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、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有关文件精神,为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中,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,现开展公司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,符合以下条件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(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专业排名前40%)

5.家庭经济困难(2024-2025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),生活俭朴;

6.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。

(二)在同一学年内,获得国家奖学金、自治区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的员工,不能同时获得“筑梦奖学金”。

二、奖学金标准

每生每学年4000元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“筑梦奖学金”名额为3人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国家奖学金、自治区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不得同时评定;

2、社会实践测评加分项目需要上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
3、院级奖状不加分,请勿提供院级奖状材料影响工作进度。

4、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姓名、年级专业班级、学号、联系电话,并将奖状证书等材料书写至档案袋封面。

五、材料提交

1、《附件1、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》纸质版一份,表格格式以及填写要求参考附件一填报说明。

2、《附件2、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》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。

3、申请人办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证明(回执单或截图)纸质版一份。

4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纸质版一份,获奖材料需为上一学年期间(2023年9月-2024年9月)取得的。

  六、材料提交时间

  请参评同学于11月19日晚19:30-21:00将材料提交至逸夫楼A411,逾期不候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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